重慶高院出臺十二條措施
依法防控疫情 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市委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兩手抓、兩手硬的工作安排以及快三三期必中工作要求,近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出臺依法防控疫情與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十二條措施。
十二條措施中,其中一條是“開辟涉疫情訴訟綠色通道”。對因疫情影響的民商事案件,重慶法院將當天立案,快速審理,專案執行。推進線上與線下訴訟綠色通道相結合,引導廣大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當事人通過重慶法院律師服務平臺、重慶法院公眾服務網、重慶“易法院”手機APP、重慶移動微法院等在線方式接受訴訟服務、參與訴訟活動。
同時,法院在辦理因疫情原因引發的買賣、租賃、旅遊、餐飲、運輸、建設工程等合同糾紛時,將把促成誠信交易、穩定經濟秩序作為重要考量,鼓勵合同按約履行,以合同關系穩定促進經濟關系穩定。受疫情影響不能按約履行的,引導當事人協商變更合同,采取替代履行或延遲履行等方式履行合同義務。按照不可抗力相關規定,根據疫情造成合同義務履行障礙的具體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相關當事人的合同責任。
重慶法院還將妥善處理延遲復工、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等期間涉勞動者工資報酬糾紛。對企業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開工、勞動者無法及時返崗、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等情形,充分考量疫情影響程度,公平合理平衡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間的權利義務。
此外,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涉訴危困企業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緩、減、免收訴訟費用,助力危困企業擺脫困境。受疫情影響較大涉訴危困企業申請訴訟保全的,采取靈活的訴訟保全擔保方式,支持企業維護和實現合法權益。對受疫情影響特別嚴重、進入破產程序的企業,具備重整、和解條件的,積極引導當事人破產重整、和解。(記者 劉 洋)